联合仓库安置房7#、9#楼工程,建设单位为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施工单位为江苏龙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。 根据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预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,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。 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。建设单位提出返还质量办证金申请,现进行返还公示。 如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,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书面(署名)向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馈。 联系地址:盐城市毓龙东路15号,联系人:郭悦,联系电话:68033005。 特此公示。 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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